教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
副处长岗位职责:
(一)常规教学
1、协助处长管理教学计划与运行,分管公共课教研室。
2、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全院日常教学工作的开展,负责审核、办理教师调、停(代)课的相关手续。
3、负责组织检查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。
4、负责下达各专业学期教学任务,编制全院课程表,调度教室。
5、协助人事部门对新上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查。
6、负责审核教材、体育器材订购计划,保证教学用书供应及时。
7、负责日常教学检查,并做好检查的通报、总结。
8、负责组织全院公共选修课的申报与审查、指导系部组织学生选课。
9、根据上级有关精神,制定、协调并落实全院公共课开设计划,指导公共课各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及教学研究。
10、完成处长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(二)实践性教学
1、根据专业建设需要,结合我院实际,组织制定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,统筹协调各系拟定的年度建设计划。
2、组织制定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管理办法,并组织实施及监督。
3、负责组织检查实践性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,组织制定和落实各专业综合实训、毕业实习计划及检查工作。
4、负责学院教学实训(验)场所的协调与管理,负责公共计算机、语音室的建设与管理,协助有关部门对实训(验)场所的扩建、改建和新建工作。
5、负责学院网站建设、校园网络的运行管理和网络设备维护。
6、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管理(建帐、建卡、建档案等)及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,组织、审核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、外借、维修、报废和事故处理等。
7、组织实践教学经验交流,做好实践性教学档案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。
8、汇编学院年度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集。
9、完成处长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(三)质量工程
1、协助处长管理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,分管教学质量监控。
2、负责学院每年人才培养工作信息的采集、统计与分析工作。
3、负责全院教学工作质量标准的制定、督导与评价工作。
4、负责安排教学巡视,组织“三期”教学检查,协助处理教学事故。
5、有计划的听课,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、学生座谈会,了解教学情况,改革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。
6、负责指导各系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,定期收集、分析并反馈学生信息员反馈的教学信息。
7、组织评教、评学活动,开展优秀教师、优秀学生信息员等的评选工作,促进教风与学风建设。
8、组织开展全院第二课堂活动,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开展的各类教学竞赛活动。
9、协助组织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等工作。
10、完成处长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(四)考务学籍管理
1、协助处长管理学籍,分管考务工作。
2、负责制(修)定学院考试管理办法,加强考风、考纪建设。
3、负责全院期末考试、补考命题的复审、制卷,公共课程、各专业核心课程考试的考务安排等工作,协调各系安排考查课程及补考工作。
4、负责全院学生成绩管理工作,办理缓考、重修、补考等手续。
5、负责定期对各类考试成绩进行分析、总结,提出教学改进建议。
6、负责试卷库、试题库的建设,加强考试方式改革的指导、组织实施工作。
7、负责英语等级考试、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组织与实施。
8、协助负责全院在籍学生的学籍管理,办理学生学籍异动工作。
9、协助负责全院毕业生毕业资格的审核、报批与相关证书的办理、发放等工作。
10、完成处长安排的其它工作。